上世纪80年代,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深圳,借着政策和地理上的优势,在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大批务工青年流入,其中包括相当一部分团员。单位制社会逐渐松动,人员流动加速,这给团组织对流动团员的管理带来了新的考验。
1985年,团广东省委批准深圳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团员证制度。通过给每一位团员注册和颁发团员证,团深圳市委对当时在市内生活工作学习的团员基本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特别是找回了一批失联的青年团员。同时,团员证的颁发,也是基层团组织全面规范基层组织建设的良好契机,彰显团组织对于团员的重视和关心,拉近团组织和团员之间的距离,更好地联系服务青年。
后来,团员证制度从深圳走向广东,走向全国。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 视频提供:广州市团校)